近年来,有许多中国夫妇在新加坡成为永久居民,也有本地男子娶了中国女子为妻。
当婚姻出现问题时,这些越洋新郎新娘有什么法律保障?在中国结婚的夫妇,移民来新加坡或成为新加坡的永久居民之后,一旦婚姻出状况,他们可以在新加坡申请离婚,或是必须回到中国去离婚?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走访了本地知名的律师沈茂树。
沈律师说,如果这些越洋新郎或新娘和本地人结为合法夫妻,无论他们是在中国或新加坡注册,他们和本地夫妇一样,都会获得本地法律的保障。
例如:如果新加坡籍丈夫没有给中国籍妻子家用,妻子有权向本地法庭申请赡养费。
在法庭裁决丈夫必须付给妻子赡养费后,即使妻子离婚,决定回去中国,裁判还是生效的,也就是说,丈夫还是得继续付她赡养费。
至于已经成为我国永久居民的中国夫妇,如果决定离婚的话,则可以在中国或新加坡,任何一地提出申请。
首要考虑的是,在哪个国家申请离婚对当事人最有利。
一般而言,对于女方来说,在新加坡申请离婚较有利,因为,新加坡有“离婚后丈夫需支付妻子和子女赡养费”的制度,而中国没有。而对男方而言,则是回到中国申请离婚较为有利。
沈律师也建议,在新加坡生活的中国妇女,无论是不是已经申请到永久居留权,都应该自强独立,不断提升自己,不应该完全依靠丈夫。
他说,如果中国籍妻子不是本地永久居民的话,一旦离婚,她不能继续留在新加坡。
而如果中国籍妻子是新加坡永久居民,虽然她不会在离婚后丧失永久居留权,不过,如果她的“回境签证”(Re-entry Visa)到期,而她人在国外,当她重新入境新加坡时,可能就有问题了,这时,她是否经济独立,就很重要了,因为移民厅一般将视她在新加坡的职业、产业、子女、投资等,看她是否有自立的条件,来决定是否延续她永久居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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