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离婚收养继承案例精选 >> 抚养案例精选 >> 文章正文
比照老年公寓收费标准 法院妥处赡养纠纷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比照老年公寓收费标准 法院妥处赡养纠纷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5
 

比照老年公寓收费标准 法院妥处赡养纠纷
 

 

 

 

 

 

 

 

 

 

 

作者:肖承生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杨镇法庭比照老年公寓收费标准依法审结了原告古某诉被告贾某等五被告赡养纠纷案。

    原告古某系贾某等五被告之母,2005年古某曾因赡养问题起诉到法院,顺义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8月判决,五被告每人每月给付原告生活费100元,医疗费凭据由五被告各负担五分之一。但对居住问题原告表示放弃。2006年2月24日,古某起诉称:因与其中一被告夫妻二人有矛盾,与五被告轮流居住并由其护理对其生活不利,故要求租住他人房屋,并雇用保姆来对其伺候照顾。要求在原来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老人与子女之间有矛盾,一起居住生活对老人的晚年幸福生活不利,且老人现已年迈,又有多种病症在身,需要他人护理。故老人不同意轮流居住,应当尊重其意愿。但老年公寓是为老年人设立的供其安度晚年的,且老年公寓的生活环境、护理等条件都是比较优越的。古某不同意入住而自己选择租房并雇用保姆,费用远远超出老年公寓每月980元的标准,属于人为加重子女的赡养负担。故对超出老年公寓的收费标准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故法院判决五被告每人每月在原来基础上增加给付原告100元。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判决,不上诉。

比照老年公寓收费标准 法院妥处赡养纠纷
转自:http://www.51lihun.com,无忧离婚 时间:2006年5月25日9:36

 

 

 

 

 

 

 

 

 

 

作者:肖承生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杨镇法庭比照老年公寓收费标准依法审结了原告古某诉被告贾某等五被告赡养纠纷案。

    原告古某系贾某等五被告之母,2005年古某曾因赡养问题起诉到法院,顺义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8月判决,五被告每人每月给付原告生活费100元,医疗费凭据由五被告各负担五分之一。但对居住问题原告表示放弃。2006年2月24日,古某起诉称:因与其中一被告夫妻二人有矛盾,与五被告轮流居住并由其护理对其生活不利,故要求租住他人房屋,并雇用保姆来对其伺候照顾。要求在原来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老人与子女之间有矛盾,一起居住生活对老人的晚年幸福生活不利,且老人现已年迈,又有多种病症在身,需要他人护理。故老人不同意轮流居住,应当尊重其意愿。但老年公寓是为老年人设立的供其安度晚年的,且老年公寓的生活环境、护理等条件都是比较优越的。古某不同意入住而自己选择租房并雇用保姆,费用远远超出老年公寓每月980元的标准,属于人为加重子女的赡养负担。故对超出老年公寓的收费标准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故法院判决五被告每人每月在原来基础上增加给付原告100元。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判决,不上诉。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武汉律师,房屋增值部分..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财产保全申请指南,
·武汉律师,这起离婚案的..
·女人三十 步入成熟性爱..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武汉律师,夫妻家庭财产..
·关于婚姻的名言(摘录)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