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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份公证书拷问女儿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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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份公证书拷问女儿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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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份公证书拷问女儿孝心
 

金陵晚报报道】 年迈的父母相继辞世,给两个心爱的女儿留下3份用意深刻的公证书和一处价值可观的祖宅。如今十多年过去了,祖宅面临拆迁,3份公证书终于到了发挥“威力”的时刻,老人的子女也面临良心的拷问,南京市公证处却被意外地推上了被告席。

祖宅拆迁

64岁的戴女士出生在一个曾经殷实富足的商人家庭,有两个姐姐。父亲经商不仅让全家人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在旧王府园5号置办了一处160多平方米的房产。戴女士和大姐在这里渐渐长大,立业成家之后又相继离开。而这处房产因为1958年私房改造,被改造为“经租房”,直到父母相继去世后,才“落实政策”将其中的46.8平方米归还到其父亲的名下。

 

2003年9月,戴女士听说旧王府园5号面临拆迁,就以遗产继承人的身份到中华路拆迁办询问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情况,结果却被告知此房的产权已经被过户到大姐和侄女的名下,换言之,已与戴女士没有任何关系。戴女士感到十分意外,又觉得自己的继承权被无端剥夺,便委托律师到市房产局调取档案资料。

三份公证

 

当着律师的面,房产局拿出南京市公证处2001年出具的一份公证书,里面确认了戴女士的父母已在生前,以两份遗嘱公证的形式,将两人名下所有的遗产留给了大女儿和大外孙女,其中也包括当时尚未“落实政策”的房产。房产局言明,自己正是根据这份公证书上的内容替戴女士的大姐一家办理了过户手续。

 

戴女士仍不相信父母竟会如此“偏心”,又到南京市公证处查到了父母留下的另外两份《遗嘱公证》。这两份公证分别立于1984年2月和1985年12月,第一份是以父母亲两人的名义,说因二女儿从小过继给别人、三女儿不尽赡养义务,晚年只有大女儿一家照顾二人起居,因此愿将名下所有财产留给大女儿继承。第二份则是在父亲去世后不久,母亲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立下的遗嘱,内容除了愿将自己名下的财产留给大外孙女,其余部分仍按前一份公证内容继承。而两份公证也都明确表示包括那处当时尚未落实政策的房产。

状告公证处

经过仔细研究,戴女士终于找到了“疑点”,于今年3月将南京市公证处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撤消这三份对自己十分不利的公证书。昨天上午,南京玄武法院公开审理这起行政诉讼案件。

 

法庭上,戴女士分别详细陈述了自己对三份公证书的看法,她认为,第一份“公证遗嘱”的《申请公证登记表》并不是父亲本人签名,不识字的母亲也没有在上面捺手印;在市公证处对戴冲夫妇的《谈话笔录》中,没有戴冲的谈话内容。遗嘱上加盖了父亲的图章,但父亲从前从来没有使用过这样的章。像这样的疑点,戴共找出了十几处。她认为,公证处的公证行为程序违法,公证的内容也不真实。

 

戴女士还认为,在第二份《遗嘱公证》中,母亲将没有法定继承权的外孙女列为自己财产的唯一继承人,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公证机关居然为这种不合法的做法公证,本身也是无效的,理应撤消。此外,既然前面两份公证均无效,那么以此为基础的第三份公证,当然也是无效的。

公证处的解释

面对戴女士的种种指责,南京市公证处的代理律师均一一做了解释。他说,戴女士对第一份公证书中找出的种种疑点,是对公证程序的误解造成的,比如《谈话笔录》中虽然没有记载戴父的谈话,但在问话中已经转述了他的意思,而老人对此并没有反对的意思表示;再比如印章的问题,公民同时拥有两枚或两枚以上的私人印章是符合常理的,并没有特别可疑之处。

 

关于第二份公证,代理人认为,虽然里面提到“遗嘱”的表述不够准确,但这并不影响公证书的效力。在这份公证书里,老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即将她本人的财产在她身故后归大外孙女一人所有,这是她对本人财产的处分,也是合法有效的。这两份公证遗嘱中,两位老人虽然“剥夺”了戴女士的继承权,但已经说明了理由,并且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是合法有效的。老人的意愿应该得到尊重,公证书也应该维持。至于第三份公证,只是证明了“大姐”和自己的女儿对两位老人的遗产享有权利,并明确了各自继承的范围和份额,属于继承权公证而非遗嘱公证,也是合法有效的,理应维持。

 

由于案件事实涉及到大女儿一家,法院有可能把他们追加为第三人后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公道自在人心

如今,两位老人早已“乘鹤西去”,当时立下如此“不公”遗嘱的真实用意似乎成了难解之迷。但记者在庭后见到了戴女士的老母亲生前写给南京市公证处的一封信,信中洋洋数千字,“倾诉”了老人对三女儿在得到自己将财产留给她的书面承诺后,便一改常态对自己不闻不问的“愤怒”;并对大女儿一家对自己的照顾、大外孙女经常寄钱接济自己生活的做法大加赞赏。但当记者就此向戴女士查证时,戴女士异常激动地说,裹小脚的母亲根本目不识丁,如何能写出如此洋洋洒洒的“大作”?并说“一定是有人幕后操纵”。

 

记者从南京市公证处了解到,两位老人生前曾多次到公证处变更遗嘱,由此可以判断他们当初为了能将这碗水真正“端平”,曾经在内心进行过艰难的抉择。如今,世人再也无权对他们最后的选择做任何是非评判,只能相信“公道自在人心”这句古话。

 

通讯员 萱缜 金陵晚报记者 毛蕾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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