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根据新近的统计,在刚刚过去的一年内,上海常住人口中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了73.59%,和2003年的70.4%相比,又有所上升。对此,复旦大学社会性别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沈奕斐认为,由于大学教育的普及和婚育观念的改变,晚婚已经成了必然趋势。
沈奕斐表示,根据法律上女性23周岁、男性25周岁的晚婚年龄,已经与目前人们一般观念中的晚婚年龄不符。而且,在晚婚率的统计中,城乡差异、学历、收入差异比较大。所以并不能以此反映目前人们的婚姻和情感状况。
以长宁区为例,根据长宁区人口计生委的统计,去年的晚婚率达到95%,从2002年起,长宁区3年的晚婚率分别是91%、91%和95%,按照法律上女性23周岁为晚婚年龄计算,晚婚已成为该区育龄人群的普遍现象。
在分析长宁区女性晚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时,长宁区人口计生委认为,相当多的育龄人群在婚育观念上发生了较大转变,早婚、早育、早得子的陈旧观念已基本被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的新型生育文化观念所替代;而高等教育的普及和结婚时不小的经济费用以及择偶面的扩大和择偶时间的延长都影响了女性的初婚年龄。
“现在,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在人们的观念里,23岁已经不算是晚婚的年龄,很多女性都会在25岁以后结婚。”沈奕斐表示,并不能从晚婚率上反映出人们对婚姻的理性认识,“相比较而言,更值得关注的是,女性的结婚年龄不仅正在推迟并且推迟的年龄越来越长,30岁才初婚也十分正常。”
晚婚益处
长宁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人员认为,晚婚使女性获得了更多的学习时间,并且在工作事业上得到更好发展。而伴随晚婚而来的晚育能延长人口生育周期,对我国人口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和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也是有利的。与此同时,晚婚使个人家庭物质基础更加充实,也使女性真正趋于成熟,更能担负起家庭的责任,正确地抚养与教育孩子,正确对待、处理各种矛盾问题,使家庭基础更牢固。
晚婚弊端
从优生学来讲,女性最佳生育时间为2225岁,超龄生育,女性体力会明显下降,太晚生育也会影响产后母乳的分泌;并且提高新生儿缺陷率,不孕不育的几率也将明显提高。
编辑张早刚律师 |